“三重制度”保障困难群众医疗看病付得更少,报销补得更多
2018年省级机构改革以来,江苏医保部门统筹管理医疗救助和医疗保险,着力构建统一的医疗保障体系,推进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的互补衔接,基本形成了三重体系的综合保障框架。
困难群众三重保障制度力度有多大在江苏省政府29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省医保局一级巡视员项作出回应
做好整个机制保基本最近几年来,我省全面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增强基金抗风险能力,建立门诊特殊疾病保障制度,将适合长期门诊治疗的重疾纳入门诊特殊疾病保障范围,参照住院治疗保障,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互助保障机制,增强门诊互助保障功能,落实城乡参保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在全省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基金支付比例分别稳定在85%和70%左右
提高补助到治大病医保职工设立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制度,对基本医保封顶线以上的高额医疗费用实行二次报销居民医保建立了大病保险制度起付线标准按统筹地区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确定,缴费比例分段设定不设最高支付限额,最低报销比例由50%提高到60%以上对符合条件的,大病保险起付线标准降低50%,报销比例比普通患者提高5至10个百分点全省大病保险受益人数和基金支出分别从2016年的31.5万人和14.9亿元增加到去年的56.4万人和53.3亿元
强化救助底线推进我省制度规范统一,稳步扩大救助范围,实行补贴参保,对重点救助对象不设救助起付线,在年度最高限额内按不低于70%的比例给予救助,确需转诊的不降低救助比例,会同有关部门,通过控制目录外药品费用等措施,将救助对象在县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个人自付费用控制在政策范围内住院总费用的10%以内十三五期间,全省累计资助1352万人参保,直接救助3828万人,支出救助资金13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