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夯实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对产生危险废物单位进行差异化管理
新闻快报 来源:东方网 发布时间:2022-07-04 12:37 阅读量:19317
本报记者张伟生态环境部最近几天发布《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编制技术导则》《技术导则》对利用国家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备案危险废物管理计划,记录管理台账,上报相关数据的要求作出了具体规定,为巩固和深化危险废物环境标准化管理成效,进一步夯实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提供了制度保障
据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相关负责人介绍,为突出管理重点,提高管理效率,《技术导则》根据危险废物产生量,环境风险等因素,将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的管理类别分为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危险废物简化管理单位和危险废物登记管理单位。
为落实简政放权,加强监管,改善服务的要求,减轻企业负担,《技术导则》在环境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对不同管理类别的单位提出了差异化管理要求对于危险废物环境监管重点单位,管理计划包括单位基本信息,设施信息,危险废物产生信息,危险废物贮存信息,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和处置信息,危险废物削减计划和措施,危险废物转移信息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推行电子地磅,视频监控,电子标签等一体化智能监控手段,有条件的与全国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