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5月12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1亿元且不超过2亿元的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社会公众股本次购买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后续实施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7.33元/股,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0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深圳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日前,公司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股份回购》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内的每月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回购的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披露。现公司回购股份比例达到1%,现将回购进展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
截至2022年5月底,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通过证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股份6,846,8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1%所购股份最高交易价格为6.06元/股,最低交易价格为5.29元/股,支付总金额为38,756,686.73元
日前,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10,296,1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2%,其中最高交易价格为6.15元/股,最低交易价格为5.29元/股,交易总金额为59,638,615.18元。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股份回购计划的要求本次回购的实施与股份回购计划并无差异
二。其他解释
公司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准则第9号——股份回购》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有关规定,公司股份回购的时间,数量,委托时间段符合有关规定。详情如下:
1.在下列期限内未回购公司股份:
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因特殊原因在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内延期的,自原任命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计算,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交易量为22,863,722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首次股份回购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份累计交易量的25%,即不超过5,715,931股
3.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以下要求:
委托价格不得为该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始集合竞价和收市前半小时内,或者股票价格没有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不得委托回购股份,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4.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发信息有限公司。
东辉
2022年6月3日